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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革新引領創新科技 促產業轉型

工商時報【文╱簡立宗】

因應國際發展數位經濟趨勢,並促使產業升級轉型,我國行政院陸續通過「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及包括「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在內之產業創新方案,期能結合次世代前瞻技術,建構數位國家基盤並蓄積產業創新與發展動能。透過「連結在地」、「連結全球」、「連結未來」等三個連結,推動五大產業創新研發計畫。

除此之外,為帶動經濟轉型,實現重要創新技術領域之應用,行政院更於今年5月通過、本月份正於立法院委員會審查中的涵蓋陸海空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透過暫行排除相關監理規範適用,鼓勵各界投入無人載具科技之研究發展與創新應用。

建全創新生態 完備創新法制

為健全創新生態體系與創新法制之完備,在經濟部技術處科技專案支持下,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科法所)於10月24日至25日舉辦「跨域合作與智慧應用-從創新法制到法制創新」研討會,10月25日研討會期程,特以「無人載具之規範及運用」、「創新實驗法制」及「智慧運輸行動服務」為三個主軸,展開研討及交流分享。從如何結合產業界的觀點與需求出發,探討友善創新科技實驗法制環境建構、國際產學研合作能量之媒合深入研析。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顧振豪副所長於致詞時指出,現今我國產業面對國際競爭、人口老化與勞動力人口降低之壓力,如何利用臺灣現有產業優勢,並透過法制創新消弭研發與投資障礙,以及透過資通訊和自動化無人載具技術,將我國傳統運輸產業、農業等其他領域升級轉型、縮減城鄉發展差距,確實落實我國智慧經濟之願景,是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從法制研究,到支援技術處各項法制需求的一大重點。

迎接智慧載具 解構關鍵技術

而為達到零碳、安全與便捷之運輸,智慧運輸系統及無人載具已成為未來路域、海域及空域交通運輸發展主軸。經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長詹英傑以無人機產業為主軸,討論無人機現行技術運用與未來發展願景。

詹英傑從工業4.0談起,探研高科技戰略和產業成長推動的之技術基礎與商機,而無人機正是工業4.0的自動化延伸,將產業從工廠延伸至戶外各式各樣之領域,例如農林漁業、海巡、岸巡、勘災等等,並剖析我國發展無人機的現有優勢,以及未來市場預測。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陳建次經理以自動駕駛車輛為主軸,探討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現況與未來服務模式。

陳建次從定義自駕車為起始,分析自駕車發展趨勢與商業審查,直至2017年為止,全球已超過40個城市開始無人運具試運行,逾20個城市籌備中,各國政府紛紛規劃自駕車政策及推行自動駕駛汽車指南;而在未來,自動駕駛汽車在銷量上將劇烈增幅,國內也進行跨部會分工與產業推動計畫,並發展自駕車基礎技術與產品,帶動汽車電子產業升級。

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周顯光副執行長則針對自動駕駛船舶之應用情境與服務模式進行分享,將自動駕駛船舶與產業界較為熟知的自駕車比較,深入淺出研析感知系統、決策系統和控制系統等等在自動駕駛船舶之應用,併同分析國際自動駕駛船舶產業發展狀況以及自動駕駛船舶示範場域規劃現況,擘劃未來智慧載具世代之願景。

加速創新科技 落地應用

無人載具作為創新技術重要應用領域,資策會科法所王自雄副主任因應趨勢發展,深度剖析條例草案立法精神與相關條文於無人載具創新實驗所扮演之角色及功能。

此外,王自雄並提及行政院已於107年5月17日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立法院並於107年10月17日第9屆第6會期經濟及交通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完竣,並決議待召集人完成審查報告後,連同草案條文送請院會進行二讀及三讀。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為世界第一個同時針對自駕車、無人機及自駕船之監理沙盒立法,讓產學研各界於實際場域進行無人載具之創新實驗時,能夠於特定範圍及條件下排除相關監理規範之適用,以鼓勵各界投入無人載具技術研發及創新應用,且同時建構安全之創新實驗環境,最終達到落實無人載具創新應用之遠景。

資策會科法所周晨蕙法律研究員則以公共運輸行動服務法制政策為中心,比較傳統型交通服務與公共運輸行動服務之異同,並探討智慧運輸時代,整合式智慧運輸服務可能面臨之法制議題,提出因應方式。同時分析國際間公共運輸行動服務政策與產業動向,除促進智慧運輸技術創新外,更以便捷化運輸做為基礎,接軌國際公共運輸行動政策,驅動台灣整體經濟發展。

促產學與民眾 深入交流

經過兩天產官學研各界講師的無私分享與建議,讓與會聽眾在產業創新與法制趨勢上收獲良多,資策會科法所也期待透過此研討會,促進產業、學界與一般民眾進行深入交流,掌握國際創新產業發展趨勢,並進一步共同完善產業與法制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奠定國家技術創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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