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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s://goo.gl/i9qdzE


天有不測風雲 跨國發展巨災保險成趨勢

 

2018-11-07 08:00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總經理金肖雲認為國人應有天災風險意識,先做防範可保生活安逸。(圖/台灣金融研訓院)

台灣地震發生頻繁,常對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害,但多數的焦點都被放在事後應補貼多少金額上,卻忽略了事前投保的重要性。當天災嚴重到可能妨礙生命財產安全時,就必須用強制方式要求投保,才能落實分散風險。

近年來,台灣地震、颱風等天災頻頻發生,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的損害,但外界在用放大鏡檢視政府編列救災補貼預算的同時,卻忽略了其實保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總經理金肖雲指出,除了應透過各種教育或宣導方式,來提高國人的風險意識之外,必要時,政府更應該拿出魄力,對某些險種採取強制投保,藉由差別化的保險費率來增加國人避險、改善的誘因。

投保率低 民眾面對天災無力因應

 

對於所謂的巨災債券或是國際共保機制,她也提出建議,認為這些金融措施或跨國金融合作,除了能幫助巨災分攤風險之外,還可以透過做大市場的規模經濟,即跨國合作,讓保險體系更趨於完善。她語重心長地舉例,現在只要發生重大的農損,外界大半只專注在政府如何補貼、賠償,但往往忽略了產險承保的必要性。

國人的保險意識到底有多缺乏?就以2018年所發生的0206花蓮地震來看,花蓮縣政府統計災損有71億元,但花蓮地區的地震基本保險投保率僅27%,因此住宅地震相關的保險理賠僅付出1億多,遠遠不足,而若再以8月23日南部大淹水的災情來看,住宅颱風洪水險僅有6,000件保單,在缺乏足夠的保險奧援之下,絕大多數民眾根本無力因應財務及清運開銷。

放眼國際 美日韓均以政府立場強制納保

 

因此,金肖雲認為,在各種天災頻傳的當下,國人的投保意識的確有待加強。包括她也特別指出,在其他國家,很多保險在災害的發生是有危他性的,當可能妨礙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時,就必須用強制的方式來要求投保,例如鄰近的韓國就有不少這種強制型保險。而在台灣,舉例來說,「強制汽車責任險」就是一種強制險,在強制納保之後,透過保費高低費率的調節,將更能給予民眾改善的誘因。

推動農業保險也一樣,諸如風災、食安等問題,這些攸關農民的基本保險,本就不可能一次成功。與其無止境的補貼農損,不如從保險來著手,若政府真的認為某些危險不承保,將會損及公共利益時,這時就應該有魄力的採取所謂的「強制投保」。

強制投保在某些情況之下,實有其必要性。例如美國不少地區經常受到颶風的危害,因此聯邦政府透過立法設立國家淹水保險計劃(NFIP)並強制所有位於高風險區,且有向政府核准貸款人辦理借款的住宅及商業建築,都要投保颶風險。除此之外,佛州也雙管齊下給予誘因,即租稅的優惠,而且也會用其他的保險費用來補貼,透過強制納保及給予誘因兩者並進的方式,讓颶風險的保險資金池能非常穩定的發展。

此外,放眼日本、韓國,兩國包括地理、天候上的條件,以及所面臨的人口老化等問題都相當近似,因此金肖雲也進一步建議可採用區域合作,發展所謂的「區域型的共保機制」。她對此分析,這三國都同時面臨人口老化、天災多等共同或類似問題,因此可合作的空間很多,也更能把市場變大,讓市場更具有規模經濟,如此才能開發出更多的保險商機。而在跨國合作的同時,也同樣需要政府的加持,在此同時倘若政府以更開放的態度,面對新的商品、新的市場,加快審核的腳步:「先求有,再求好。」在市場機制運作一陣子之後,將會找到其更有效率的商業模式。

建立區域聯盟 跨國分散風險

 

金肖雲接著再舉其他國家為例,跨國共保的機制,其實在其他地區或國家也有跡可循,例如在加勒比海沿岸的國家,就有對颶風、地震與豪雨的參數型「巨災保險機制」的共保合作,成立區域聯盟型的再保險機構,這些國家透過相互保險的方式成立共同基金池,對於巨災所造成的災害及理賠彼此守望相助。目前台灣亦已有學者倡議,建立起類似區域聯盟架構來跨國分攤風險,這種跨國合作保險,與現在被廣泛討論的跨國專案融資,或是PPP合作架構,可說非常的類似。

由於台灣市場太小,台灣產險公司的再保比率非常高,未來產業發展或基礎建設的推展,如離岸風電等,如何尋找海外合作對象,引進技術將是未來值得努力的方向。以航空險為例,國內產險公司因資本額低、承保能量不高的情況下,保險架構及定價皆由國際再保人掌控,造成約97%都訴諸國際再保險,保險公司僅能參與相對較小的份額,包括綠能、新農這些產業的保險,亦與國際再保機制密切相關。國內的產險公司對於新產業發展,現在有不少已透過向國際再保公司的學習,先大半分出去給再保公司,等到國內產險公司學習上軌道、成熟之後,再把自留比例提高,來漸次發展、提升自己在新產業領域的承保能力。

「巨災債券」夯 災難來襲迅速發揮支援功能

 

目前在全世界,透過結合金融工具來提高保險的承保或分散風險的能量,已成為另一值得注意的趨勢,其中,「巨災債券」在國際市場的發行可說越來越普遍。

對此,金肖雲直言,「倘若台灣要發展巨災保險,跨國合作絕不可或缺!」包括發行巨災債券也一樣,只有跨國合作,才能找到更大的買家,也才能在更大的市場上分散風險。

她以過去在外商壽險公司作為財務投資操盤手的經歷指出,倘若未發生巨災債券作為標的之災害事件,則巨災債券的報酬率很高,倘若該標的災害發生了,則巨災債券的投資人雖然會賠錢,但仍可發揮互相支援的功能,對投資管理經理人而言,天災與市場風險無相關,投資風險分散效果良好,且若未達承保風險所觸發的條件,其投資報酬率亦相對具有吸引力。根據最新統計,由於整個國際資本市場夠龐大足以吸收損失,使巨災債券日益受到國際投資人青睞,截至去年底,全球的巨災債券總發行量已大約有890億美元的規模。

這種巨災債券,一般而言週期大約3年,金肖雲進而說明,巨災債券在投資者的資產配置裡,絕對不會是全部,但由於報酬率高,因此會占有一席之地,不論是攻擊或防禦的功能都可發揮。至於台灣,由於市場太小,使得發行者的議價空間不足,因此國內發行巨災債券上,尚無法形成一股風氣,一般的保險公司對於發行巨災債券也興趣缺缺,一方面是所需專業技術很高,另一方面也在於發行成本太高。

例如,台灣僅在2003年8月,由中央再保公司、地震基金出面在第三層超過200億元以上,在國外資本市場代為發行3年期1億美元的巨災債券,但由於國際再保市場報價競爭激烈,因此到期之後即未續發。

但對投資人而言,巨災債券倘若能配置一些部位,投資報酬率倒是不錯。金肖雲舉例,先前地震基金發行的巨災債券,報酬率大約有Libor +3.3%的水準,而報酬率高的,如2017年世界銀行所發行承保大西洋颶風的巨災債券,所給付的年息可達6個月Libor +8.92%的行情。不論是將風險分散至傳統的再保險市場,或是如發行巨災債券訴諸於資本市場,皆可有效將天災造成的不確定鉅額損失,轉為穩定的保費利息支出,亦為保險公司思考如何靈活運用資金,提高更多承保能力的重要方向。

放眼台灣目前的市場環境,金肖雲建議,包括人民、政府、保險業者都有持續努力的空間,除了繼續鼓勵持續開發新商品上路之外,透過跨國合作來創造台灣保險的規模經濟,或發行更多的金融商品來促進保險的承保能力,均為業者可努力的空間。但另一方面,如何教育人民對保險正確的認知,也非常重要,在保險制度之下,教育人民如何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倘若國際再保公司已提醒承保人如何避免可能發生的風險,但承保人卻未依照保險公司的提醒來做,在這種情況之下,一旦災害發生,如果保險公司可以降低理賠,透過保險機制來教育人民該有的風險意識及防範概念,才可讓保險在台灣更深入發揮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功能。

(本文摘自11月份《台灣銀行家》月刊/撰文、採訪:劉書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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