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區對區合作需要特色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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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兩岸官方主導的兩岸產業合作會議,最近在台灣舉行,會中兩岸區對區合作的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特別是上海自貿試驗區與台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二者,性質與功能類似,彼此能否對接合作,總是令人期待。但這個話題至今好像還是討論多,落實少,除了與兩岸整體氛圍改變有關外,釐清「區對區」合作構想中的盲點,也是讓區對區合作從構想到實踐的關鍵。
兩岸都有很多特區、園區,因此所謂「區對區」合作的概念,其實有多重不同的意義。
工業園區彼此間的合作關係,或是如LED、電動車等特定技術的產業試點,也是廣義的區對區合作;但大家最關心的,可能還是上海自貿試驗區與台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二個「示範區對區」的合作。
上海自貿試驗區號稱是大陸加入世貿組織(WTO)後,最大規模的改革試驗區,其透過政府職能轉變,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與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以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規範環境的自由貿易試驗區,並將歸納「可示範、可複製」項目,逐步擴大,做為中國大陸未來加入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等高標準協定的起步。而我國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第二階段,也是在類似精神的引導下,透過法規鬆綁、體制革新,以藉由體制的國際接軌完成加入TPP的準備。
在很多經濟領域中,政府的法規制度,往往是產業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因此法規鬆綁及體制革新,理當能釋放出被抑制的產業動能,降低生產與經營成本,創造出過去被法制拘束的新經營模式與商機。這正是兩岸示範區的誘人之處。想當然爾,若是能建立二區合作的模式,應該能創造出一加一大於二的綜效,再加上目前兩岸經貿協議停擺,進一步增加我國業者對這種區對區先行合作模式的期待。
然而,兩岸示範區設立的初衷,都是要對內、對外產生示範改革的意義與效果。而要展示效果,就需要有投資到位、有業者進駐,才能創造商業活動及提升產值。既然二區都要吸引投資,創造績效,因此兩岸的示範區在本質上其實是處在競爭而非合作的關係;如何突破這種彼此競爭的基本關係,尋找、創造出合作的誘因,可能才是兩岸區對區合作的關鍵。
由於兩岸二區在招商引資上彼此競爭,則合作的方向,就不能環繞在與招商引資有關的議題上打轉,否則必然導致只是空談、無法落實的結局。既然兩區的核心示範項目,都在法規革新,故比較可行的方向,也應該朝向法規體制合作的方向前進,才能收互相拉抬之效,創造誘因。各界所提出的通關便利化、檢驗檢疫的簡化,以及人民幣兌換業務等,都是可能的項目。重點是,兩岸示範區雖然精神目標類似,但若上海試驗區的法制改革是1.0版,台灣示範區的法制改革,已經走到2.0版,二個不同版本的法制如何相容合作,需要發揮創意。
創造兩岸特色,是區對區合作的另一個任務,若雙方的合作示範項目,全世界都能一起享有,就失去了兩岸合作的意義。台灣的示範區已經包含了若干兩岸特色的安排(例如農產品加值),但上海試驗區的改革,則對台商是一視同仁的待遇。這意味著兩岸示範區固然都要創造「可示範、可複製」改革經驗,但或許雙方歸納出來的「不可示範、不可複製」項目,反而才是兩岸可優先推動合作的項目。例如若上海試驗區加大對台開放外匯相關業務,單向承認、接受台灣的金融、商品、農產品甚至專業人士的各種認證、驗證結果,或許都沒有可示範及複製性,卻是深具兩岸特色的作法,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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