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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兩岸關係「有給有取」才能穩健發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914000027-260202

 

在兩岸關係領域,雖是「兩岸一家親」,雙方很多事情都可彈性處理,不用太計較,但若是一方想要的東西太多,願給對方的太少,或是一方急切需求事項,對方冷淡以對,則這樣的互動關係也難以長久,甚至難免發生「兄弟鬩牆」的事情。換言之,兩岸關係應該「有給有取」,才能穩健發展。

最近兩岸雙方之間,已經明顯有了「給取失衡」現象,且雙方都有值得檢討之處。這現象值得兩岸官方予以高度關注,並相互加以調整。

其中就我方而言,主要是我政府當局最近向大陸提出了太多經貿優惠要求,卻未能有效推動兩岸經貿合作相關立法工作,也沒有具體規劃對陸資廠商擴大開放市場。這種情況,讓人感覺我方是只想「多取少給」。

關於我方最近提出的要求,項目不勝枚舉,譬如要求大陸在洽簽中的兩岸貨品貿易協議上,給我方多於中韓自由貿易協定之對韓優惠,並允許卡關中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切割出金融部分以先行實施;還有,我方希望大陸給予台商國民待遇,以及對台商繳交職工社會保險金之責任,給予一些寬容等。

這些要求,都對台灣有利,民意也會大力支持。然而,我方在提出這一系列要求的同時,卻忽略了給予大陸適度的「回饋」,其中主要缺失,就是上述立法工作之未能有效推動。

直白地說,兩岸服貿協議在立法院卡關,已超過一年,迄今仍難以進入正規審查程序;而有助兩岸服貿解套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工作亦尚未走上正軌。在這種情況下,我方仍一再要求大陸對台釋出經貿優惠,那就不免讓人感覺,我方只是一昧向大陸爭取好處,卻沒有善盡自己的「相對義務」。

更何況,當前我方執政的國民黨,在立法院也是最大黨,以這樣的優勢地位,居然可以讓兩岸服貿協議如此卡關,這讓大陸方面頗感錯愕和不解;大陸也認為,由於監督條例尚未完成立法,兩岸貨貿協議即使能很快談成並簽署,也難免在立法院卡關,而遲遲無法實行。因此,大陸方面目前在兩岸貨貿協議洽簽上,態度是有所保留的。

要而言之,我方在積極爭取大陸給予經貿優惠之餘,也有必要「返求諸己」,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最好能很快完成監督條例之立法,這樣才能提高大陸洽簽貨貿協議的「積極性」,並為我方爭取到更多優惠,也促成該協議早日簽署及實行。

還有,近來大陸方面頗期盼,兩岸經貿能夠「平等互利」,譬如其已表示,希望我方在兩岸貨貿協議中,擴大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以及給大陸石材、成衣、陶瓷等優勢產品免關稅優惠。對此,我方雖不必照單全收,但總要就如何開放大陸產品進口的課題,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規劃。否則,不免讓人認為,我方只會要求陸方開放,卻吝於給陸方開方便之門。這樣也會坐實我方「只想多取少給」的議論。

至於陸方在對台「給與取」的態勢上,也有一些應改善的地方,主要是在「和國際扯上關係」的事項上,並未慷慨幫助台灣。像台灣參與國際區域經濟整合,及與他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之事,大陸方面尚未表態積極協助台灣,甚至有大陸駐外大使,公開反對其駐在國和台灣簽署自貿協定。這樣的表現,也讓很多台灣民眾不解,何以大陸在兩岸「雙邊」經貿上,對台灣願意儘量照顧,但一旦牽涉「第三邊」,就變得不大方了。如此地對兩岸經貿劃邊界,也不利兩岸經貿持續茁壯及向外擴大影響力。

另外,對今年11月北京APEC(亞太經合組織)高峰會,我方希望能由馬英九總統親自出席,並和大陸領導人習近平舉行「馬習會」,然而大陸方面對於我方此一構想,也很難接受,因大陸很排斥在國際場合,舉行兩岸領導人會談。事實上,我方是以經濟體身分參與APEC,無關統獨問題,何以大陸防衛心如此之重?

綜合而言,兩岸雙方應該共同努力,儘速梳理及調整彼此間的「給與取關係」,達到「有給有取,大致平衡」的境界,如此方能突破現況,為兩岸的和平發展奠定更穩固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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